部门概况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是对专业人才培养过程及结果动态监控的质量保障要求,是对学校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工作行使督查、监测、考核、评估、诊断、咨询等职能,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科学决策、宏观调控、分类指导提供客观依据的部门

主 任:郑海波

副主任:李 艺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实现人才培养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要求明确、质量保障目标清晰、机构健全、责任落实,专业人才毕业要求达成可测可评。

二、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开展研究生、本科、专科等各类层次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实施常态监控与分析评价、信息反馈及整改监督,督促持续改进,形成质量保障闭环机制。

三、负责组织学校内部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评估、教学工作专项检查,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体系构建与落实情况评估。

四、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管理、运行、维护及升级。

五、负责学校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和教学督导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督查和评价工作,完善评教、评学制度并有效运行,落实督导结果在管理过程中的有效运用;组织开展各类考试的巡考工作;定期编发《教学督导工作简报》。

六、负责及时报告日常教学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教学信息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定期编发《学生教学信息简报》。

七、负责组织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信息采集与填报、统计分析,为学校开展内部评估、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发布、接受政府评估等提供数据依据。

八、负责或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九、负责国内外教育教学评估的相关政策、动态信息的采集,定期编制信息简报,为学校前瞻性地开展质量评估提供信息支持。

十、负责本科教学质量建设的相关研究,为学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提供咨询服务。

十一、负责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资源分配、质量分析、绩效考核等提供教学基本状态的客观依据。

十二、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三、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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