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0-03-25 点击数:

学生工作部(处)和武装部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全校普通

全日制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和国防教育,大学生军事训练、预

征入伍,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职能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有关决定,负责制定相应工

作计划,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组织实施和开展相应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工作。

(一)履行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等机构办公室职责。

(二)承担学生工作例会会务工作,汇集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具体安排有关工作事宜事项。

(三)组织开展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管理。

(四)组织开展先进学生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评比、评选与奖

励、表彰和校级奖学金评定。

(五)组织开展学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常考勤、学风建

设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六)查处或配合查处学生违纪,受理学生违纪处分申斥;受

理学生来信来访;应对学生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七)负责新生体验复检,开展学生相关保险入保与协助索赔、

火车票优惠卡充值和其他学生服务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查与教育、心理咨询和辅导,

进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九)开展学生宿舍生活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学生宿舍文

明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区域安全工作。

(十)管理和维护学生综合管理网络系统。

三、组织实施全校人民武装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路线、方

针和政策,积极认真宣传与落实各项战备工作。

(二)制定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计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做好军训教学考核和总结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校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协助军事部门做好在校大学生和社会青年应征入伍工

作;

四、完成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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