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1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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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刘韬 硕士 副教授(电话:0851-32214916,传真:0851-33413064)

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会务安排与学校学术会议;

2、负责各级各类文件的收发、制作、报送与归档;

3、负责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与总结;

4、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科研处财务管理;

5、负责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各种方案、文件的起草;

6、负责科研处工作月报和会议纪要;

7、负责科研处年度业务目标考核、协助党政办完成教育厅和市政府对学校的业务目标考核;

8、负责学校年度科研工作会议;

9、协助科研信息与目标办、自科管理科、社科项目管理科、学科办、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的工作;

10、负责学校和科研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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