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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对省级重点学科开展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5-06-02 11:33审核人:(点击:)

各学院、处室部门暨相关教职员工:

据《贵州省学位办关于省级重点学科开展增列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15)14号)文件,贵州省学位办开展对2015年度省级重点学科增列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列审核工作

(一)增列范围和限额申报

全省拟增列第四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8个,第七批省级重点学科8个,采取限额申报方式进行,具体分配指标见申报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主要在全省18所普通本科高校中择优确定,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对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较多的也可按二级学科设置。

(二)重点支持领域

本次增列审核工作重点支持我省急需领域的相关学科,特别是围绕我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大数据产业,烟、酒、茶、特色食品和民族制药“五张名片”,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四个一体化”,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5个“100工程”领域以及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同时,适当支持重点学科分布较少的学科,包括艺术学、经济学、哲学、管理学和历史学等人文社科类学科。

(三)审核程序

1、学校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学校根据本次重点学科增列范围和申报限额,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自身发展实际,切实做好增列省级重点学科的自评和推荐工作,拟申报学科填写《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

2、省级审核: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质询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省级重点学科开展增列审核。

二、条件和标准

增列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根据《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进行。

  三、结果公示

经省学位委员会最终审定,教育厅及时将增列省级重点学科增列审核结果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网址:http://ky.gzs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本次增列审核材料(附件2、附件3)采取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按照系统操作手册报

联系人:从春蕾 联系电话:0851-32214916

附件:1.省级重点学科申报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申请书

3.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 (自然科学类)

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 (人文社科类)

4.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对省级重点学科开展增列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15〕14号)

二0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安学院科通字〔2015〕46号.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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