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何光新同学继续休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24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教务处文件

安学院教发202277

关于同意何光新同学继续休学的决定

何光新(学号201833022012),原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物流工程专业学生,因创业需要2021年4月申请休学一年,现因特殊原因,申请继续休学一年。

经所在学院研究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教务处与学生处审核,根据《 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同意继续休学一年,休学期至2023年418日止。

休学相关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四

主题词:学生休学决定

报:分管教学副校长

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与就业处、计财处、后勤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务处2022年5月24OA系统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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