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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办公室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16:00 点击次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清明放假通知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清明节放假时间:

2016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法定假日)放假公休,共三天。

二、节假日期间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节假日期间,校属各部门和学院按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校属各学院、部、处、室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未经审批,严禁动用办公车辆。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学生班主任、辅导员须保持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院党政办:33413582

学院保卫处:32214627

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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