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评选名单公示

作者:时间:2022-09-01点击数:



根据安学院助字〔2022〕15号《关于申报2022—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文件精神,艺术学院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积极认真展开评审工作。本次评审通过班主任推荐,经院评审小组研究决定,拟确定以下同学为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助学金(第一批)”获得者:


2021级音乐学 舒琴琴

2019级环境设计 王关周

2019级音乐学 张媛媛

2021级艺术设计 冉 艳


公示期三天(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日),若有异议,请到艺术学院学生科反映。

特此公示



艺术学院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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