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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户外宣传标语口号和室内悬挂展示内容巡查制度》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31 】

安学院党宣发〔2023〕13号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为营造规范、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结合《 校园内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的管理规定》(安学院党宣发〔2021〕4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对我校户外宣传标语口号和室内悬挂展示内容进行排查的巡查制度,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户外宣传标语口号和室内悬挂展示内容巡查制度》


户外宣传标语口号和室内悬挂展示内容巡查制度

为营造规范、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进一步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对象:全校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学院)

二、巡查内容:对全校户外宣传标语口号和室内悬挂展示内容进行排查,重点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情趣审美等审核把关。主要巡查宣传内容:是否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原则;是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积极健康的主流校园文化;是否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巡查方式:日常巡查、重点巡查

日常巡查: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学院)对本部门(学院)张贴、悬挂、展示的宣传标语口号、宣传物等进行日常巡查。

重点巡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党委宣传部将做好户外宣传标语口号和室内悬挂展示内容排查工作,会同保卫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全校LED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的巡查监督。

四、巡查监督:党委宣传部每季度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学院)户外宣传标语口号和室内悬挂展示内容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于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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