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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09 】

安学院党宣发〔2023〕8号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现将加强落实《 办公室关于印发< 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安学院办通字〔2021〕45号)精神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采编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 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进一步规范我校新闻稿件的采、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的播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严防内容错误引发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发生。

二、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一)初审。由新闻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稿件的语言文字关,并使用校对软件进行校对,避免出现错字、漏字、病句等低级错误,初审结束后签字确认。

(二)复审。由部门(学院)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新闻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复审结束后签字确认。

(三)终审。由部门(学院)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分管领导负责把好意识形态关、政治导向关,对新闻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网上发布,终审结束后签字确认。

(四)发布。

1.部门(学院)新闻发布。部门(学院)新闻终审通过后,在部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即可由网站管理员组织发布。(使用附件1.《 XX(部门/学院)新闻稿件审批表》建立台账)

2. 新闻网新闻发布。普通新闻由宣传部“三审三校”,终审签字通过后,即可由网站管理员组织发布。重要新闻根据上级要求需审定的,需经上级要求单位指定审定人员终审后,组织发布。部门(学院)需要在“ 新闻网”发布的新闻,需部门(学院)进行“三审三校”,终审签字后报宣传部,有校领导出席活动的稿件,根据参加活动校领导要求审定后报宣传部。宣传部再次“三审三校”审定签字后,组织发布。(使用附件2.《 新闻稿件审批表》建立台账)

3.加强外宣平台发布。 新闻网、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的信息,将择优向人民网、新华社、今日头条、中国教育在线、天眼新闻、动静、澎湃、多彩贵州网、贵州思政教育、贵州日报、安顺日报等外媒推荐报送,努力传递学校好声音,讲好学校好故事。

三、强化履职尽责管理

(一)强化过程管理。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要建立媒体信息发布台账,严格落实“谁签字、谁把关、谁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对不按照程序、规定执行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部门(学院)要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对已发布信息发现错漏的要第一时间主动予以更正;宣传部每季度将组织人员到各部门(学院)开展一次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情况抽查,每次抽查不少于25%,第四季度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责任管理。每季度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上级监管部门通知及要求整改的问题,将一并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于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XX(部门/学院)新闻稿件审批表》

附件2.《 新闻稿件审批表》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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