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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2-17 】

安学院党宣发〔2023〕3号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开学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做好“开学第一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精心准备课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校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2.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提高师生对疫情防控知识的了解,有效做好个人防护,杜绝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发生。

3.构筑坚强堡垒,守护校园安全,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开学第一课”取得扎实成效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为所联系的班级讲授“开学第一课”。

2.各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讲授和讨论等工作。

3.思政课教师充分利用课堂,将“开学第一课”列入教学内容。

4.学生处要充分利用“易班”平台,以线上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开学第一课”入脑入心。

三、明确工作进度,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充实完善“开学第一课”内容;明确责任,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将“开学第一课”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各部门(学院)将“开学第一课”开展情况(含图片)于2023年3月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宣传部邮箱。

联系人:蒋欣原

办公电话:0851—33228401

邮箱:asxyxcb@163.com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课件

中共 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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